徽州府衙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徽州府衙建于元末明初。隋义宁年间(617-618年),越国公汪华即迁于此。现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绍熙年间(1191-1194),州衙毁于大火,随后重建。明初,卫国公邓愈改为行枢密院,洪武三年(1370年)复为府治。之后,正统、崇祯曾两次大修。清乾隆二年(1737年)重修。最近的一次大修约在道光末年,至今仍保存着二堂。
宋绍熙年间(1191-1194),州衙毁于大火,随后重建。明初,卫国公邓愈改为行枢密院,洪武三年(1370年)复为府治。之后,正统、崇祯曾两次大修。清乾隆二年(1737年)重修。最近的一次大修约在道光末年,至今仍保存着二堂。
2009年,按照明弘治年的建筑规制,采用“原工艺、原材料、原规制”的模式在原地址对徽州府衙进行了修复。徽州府衙总占地面积2.4公顷,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主要包括南谯楼、仪门、公堂、二堂、知府廨组群,整体建筑气势雄伟,规模庞大,体现了徽派建筑的精髓。
保护范围:徽州府堂外,北至府城城墙,南至原府衙照壁处,西至府城城墙,东至阳和门南北向一线。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西、南面包括小北街、中和街、打箍井街,北至徽园及徽园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