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桥为泸县文物保护单位。
永嘉桥,建于清嘉庆元年(1796),道光乙酉年(1825)被洪水冲塌部分,道光丙戌年(1826)修缮。桥为石质券拱桥,4墩5券,呈东北—西南走向横跨于九曲河上,是321国道泸隆路的交通要道。桥长50.12米,宽7.13米,高约12.7米,条石砌筑。桥面两侧有条石护栏,护栏高0.8米,宽0.4米。桥的4个桥墩上的拱肩部和5个券拱顶部原各有龙雕1尊,共9尊,“文革”时期被毁。嘉明镇政府办公院西南角立有1通石碑,碑宽2.62米,厚0.135米,高0.9米,保存较完好。正面阴刻行楷“永嘉桥”三个大字,字宽0.65米,高0.77米,下款为“四川分□寕□黄士瀛题”。背面刻桥碑志,下款为“邑举人彭达训拜撰,咸丰元年蒲节后谷旦”。该桥反映了当时泸县的政治、经济、社会和交通状况,对研究古代桥梁建筑等方面有重要意义。1995年4月,泸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