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旧宅建筑群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鲍氏旧宅建筑群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民国
公布时间:2005年3月16日
由鲍氏小洋房和老宅院两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26平方米。鲍氏小洋房,砖混结构,坐北朝南,三层楼,面宽五开间,通面宽22.80米,通进深16.27米,明、次间设前廊,前檐用爱奥尼柱至三楼露台,二、三层均用西式栏杆,三楼露台东、西角分设西式圆穹顶亭,南向设墙门,四柱三间,中间门洞用券顶。老宅院分纵、横两条轴线布置,纵轴分东、中、西三列建筑,中列建筑前后五进,木结构,皆为平房,开间35间不等,前三进明间用卷棚连接,柱梁构架制作精细,东列厢房面宽17间,通面宽59.5米,传统木结构;西列厢房面宽8间,通面宽30米,传统木结构。横轴残存一进建筑,面宽21间,通面宽64.9米,通进深5.95米,传统木结构。
鲍氏旧宅建筑群规模宏大,建筑工艺精湛,建筑群内中西风格合壁,是民国时期“西风东渐”在建筑上的具体体现,是绍兴地区一处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建筑,对研究绍兴地区的近代建筑发展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信息来源:浙江文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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