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烈士陵园为衡水市文物保护单位。
安平县烈士陵园坐落在安平县城内,中心路中段路东,占地面积65亩,内有建筑物九处,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西大门有吕正操同志于1985年亲笔题写的“安平县烈士陵园”七个大字,园内青松翠柏成行,各种树木15000余株,1994年被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5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先进单位”,96年至今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级未成年人教育基地”。
安平县烈士陵园有干部职工24名,所长兼书记1名,副所长2名。烈士陵园始建于1945年,占地2.7亩,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被毁,1970年县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迁建于此,后又多次进行扩建。现烈士陵园整体布局为座北朝南,最前面为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广场上耸立着高达18米的红色大理石纪念碑,正文为“为国牺牲永垂不朽”;后面左右侧各建一个仿古纪念亭;纪念碑正北为烈士纪念室,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内分陈列室和展览室,陈列烈士遗物、遗像共64件,图片105幅,展牌面积1500多平方米。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及被敌杀害的村干部、革命群众共3200多人。每年有大批的党政军干部及各界群众和青少年前来瞻仰和凭吊的达5万余人。另外,陵园管理所与学校机关共同组织成人宣誓、集体入党入团、老八路报告会各种教育活动共20多次,受教育者达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