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清真寺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北镇清真寺位于北镇市广宁镇城东南部,东、南、西三面为居民住宅,北距国道102线80米,寺后为居民街道。清真寺座西朝东,南北38米,东西37米,占地面积1,406平方米。建有山门、卷棚、正殿、望月楼、阿訇室、沐浴室等建筑十三间。卷棚面阔三间,进深一间,为大木架结构。正殿面阔三间,进深三间,为卷棚式建筑。望月楼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呈方形,通高19米。分上、下二层,为重檐盔顶阁楼式建筑。其它建筑为后期重建,保存较好。该寺对研究和考证北宁伊斯兰教的历史及古代建筑艺术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清真寺始建于明嘉靖四年(1525年)。清嘉庆三年(1798年),以乡老杨玉珍为首的回教徒对清真寺进行大型维修,竣工之后,与其子杨铭、杨剑赠“清真古教”木匾一块,并捐献土地80亩,作为清真寺的资养。清光绪末年,广宁镇回教民在清真寺前办私塾一所。民国20年(1931年)称私立清真小学。1985年末,清真寺利用落实民族政策的返回资金建起了7间灰色瓦房,作为阿訇室、沐浴室使用。后又经北镇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帮助筹措资金对清真寺正殿的残损部分进行维修,使清真寺焕然一新。1986年,锦州市复查队到此调查,将其作为重点文物进行保护。2001年经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围墙内及围墙外墙基外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4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北镇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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