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军政治部旧址暨毛泽东同志旧居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红四军政治部旧址暨毛泽东同志旧居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解放居委会建国路12号,原为管氏民宅,民国初年建筑。旧址砖木结构,坐东朝西,四合院两层楼,面阔22米,进深14.6米,高6.5米,占地面积为321.2平方米。1929年4月8日,毛泽东、朱德同志率领红四军首次进占于都,红四军政治部驻在这里,前委书记毛泽东住在右厅厢房。红四军驻于都时,帮助创建了赣南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于都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红四军政治部驻于都期间,于4月17日发布了134条红军宣传标语,同时还签发了湘赣边界特委指示信。该旧址是毛泽东在创建中央革命根据地早期革命活动的纪念地,具有珍贵的文物价值。1982年9月24日公布为于都县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3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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