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光庐为五华区文物保护单位。
正义路文庙东巷5号藜光庐是一座套院建筑。约建于民国初期。土木结构、二层、单檐硬山顶。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100平方米,体量较大。北院为宅院的主体,系“四合五天井”布局,坐北朝南,正房“明三暗五”,耳房和前厅为三间,设“走马转角”楼道相通,装修精美。南院为宅院大门内的附属院落,靠西建有独栋二层楼房。
宅院大门采用中西结合手法建构。门套为水洗石平直线条组合。额曰:“藜光庐“,藜光,意为“烛光”。表达了原房主闹市求静、习读诗书的心境。另:光绪二年(1876)恩科进士刘藜光系昆明人,此宅院是否与他有关,待考。
因其建筑艺术价值,2002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五华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